欢迎来到 中正法律咨询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电话:029-85297607

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,如何办离婚手续,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?

来源:Admin      时间:2019/09/26

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,如何办离婚手续,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? 假如婚姻感情破裂,甚至无法维持下往,很多夫妻会选择离婚。 在离婚的时候,实际上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,比如办理离婚手续时候,需要那些材料呢?有些人甚至连如何离婚手续办理程序,也不是很清晰。 下面内容为西安中正律师团队整理: 

 一,离婚手续登记的前提

1,男女双方必需自愿离婚。 

 2,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

3,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必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,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 

 4,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。

 二,离婚手续提交的证件材料

1,本人常住户口簿,居民身份证。 

 2,双方的结婚证。 3,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。

 4,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。 

 三,离婚手续的程序

1,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,县级市民政局(或镇人民政府)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。 

2,双方当事人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,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。 

 3,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(一式三份)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,并在婚姻登记员眼前签名或按指印。 

 4,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,协议书,证实材料入行审查,符合离婚登记前提的,予以登记。 

 四,离婚手续登记的时限: 证件材料齐全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 假如有需要的朋友,可以作为参考。当然,夫妻感情不和,能处理好的,还是感情修复好更好些。有什么法律问题要咨询,请来电咨询中正律师团队。

西安长安区律师,法律咨询热线 029-85297607   18092252504    18192398681    18691863368   

返回上级
  • 地址:西安长安区西长安街晟庭阳光星座A座8楼

    交通:乘坐地铁2号线航天城站B出口

    座机:029-85297607 手机: 18192398681 18092252504

    邮箱: 120740995@qq.com 微信18192398681

    ©2019 西安-长安区律师_雁塔区律师_西安律师_交通事故_债权债务_法律顾问_西安中正法律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.

    陕ICP备19019011号-1

    技术支持:西安格瑞普

关注我们

  • 欢迎登陆手机站